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夹 市场服务 | 贸易出口 | 商务通 | 生意通 | 我的商务助手 | 帮助中心  
义乌小商品市场
小商品批发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企业黄页 市场店铺 资讯行情
2008年义乌市场春节放假通知
中国小商品城(总目录)
义乌专业街分布大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行情 > 贸易资讯 > 外贸出口

几种常用的商检做法

义乌小商品市场   时间:2006-1-5      浏览字号:[ ]
    买方检验权是一种法定的检验权,它服从于合同的约定,买卖双方通常都在合同中对如何行使检验权的问题作出规定,即规定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主要有以下五种做法:在出口国产地检验。发货前,由卖方检验人员会同买方检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只对商品离开产地前的品质负责。离产地后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负责。

    在装运港(地)检验。货物在装运前或装运时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离岸品质和离岸数量”为准。 

    目的港(地)检验。货物在目的港(地)卸货后,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到岸品质和到岸数量”为准。

    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于那些密封包装、精密复杂的商品。不宜在使用前拆包检验,或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检验的产品,可将检验推迟至用户所在地,由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明。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按照这种做法,装运前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收取货款的出口单据之一,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有复验权。如经双方认可的商检机构复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系卖方责任,买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直至拒收货物。

    上述各种做法,各有特点,应视具体的商品交易性质而定。但对大多数一般商品交易来说,“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的做法最为方便而且合理,因为这种做法一方面肯定了卖方的检验证书是效的交接货物和结算凭证,同时又确认买方在收到货物后有复权,这符合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我国对外贸易中大多采用这一做法。
编缉:哈密瓜
相关链接
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义乌小商品市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义乌小商品市场",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义乌小商品市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即时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贸易热门标签   更多>>
贸易常识 电子商务 商务英语 外贸出口
物流运输 贸易聚焦 市场营销 贸易技巧
业务员 客户 老板 询盘 术语
亚洲 美国 中东 欧洲 非洲
推荐贸易资讯   更多>>
贸易资讯排行   更多>>
关于我们服务项目商务指南法律声明服务条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义乌小商品市场 © 2005-2008 
联系电话:0579-83172212 E-Mail:info350579.com